日期:2014-03-28 11:36
遍的做法是各地竞相出台征收办法,企业按规定数额或一定比例交纳到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即申请动用相关企业专用账户所存入的资金,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这种做法看起来简单易行,有关部门有专户资金作为抓手,操作起来省事。但细推敲存在很多弊端,主管部门甚至要冒着由于没有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上位法的风险。从法理上讲,专家们也很纠结,目前让企业把这部分作为保障金交纳出去的资金实际上转移或剥夺了其所有权及其收益权(利息),这显然不合法,但又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从企业的角度,最直接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