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31 14:41
2×630 千伏安),供1#楼―3#楼的居民住宅及纳入配套费执行方案的公建负荷。配置3030 千伏安( 3×800 千伏安+1×630 千伏安),供5#楼―7#楼的居民住宅及纳入配套费执行方案的公建负荷。配置1000 千伏安(2×500 千伏安),供13#楼―15#楼、17#楼―20#楼的电梯、消防、风机、水泵等重要负荷。配置2520 千伏安(4×630 千伏安),供1#楼―3#楼、5#楼―7#楼、16#楼、的电梯、消防、风机、水泵等重要负荷。
2、电源来自110千伏曾家变电站,可采用架空或电缆敷设方式,但应满足当地规划及市政部门要求。其中3200 千伏安容量(供13#楼―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