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9 15:19
要求:
①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财务状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近年(2009年-2011年)均为赢利;
④近五年(2008年-2012年)设计完成总规模1万m3/d以上(含1万m3/d)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至少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保证措施。
⑤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⑥本次设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