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4-04-01 10:38
渝建发〔2014〕3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1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发展绿色建筑
  一是主城各区要尽快建立绿色建筑监管能力,将绿色建筑
1/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