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01 10:38
和建筑应用条件的调查工作。临长江、嘉陵江、涪江、乌江等具备水资源利用条件的区县应新培育1个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其他区县应因地制宜发展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太阳能建筑应用一体化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着力支持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二是着力抓好辖区内在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制定项目建设计划,保证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落实好项目月报表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宣传工作,推广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功经验,提高建设单位参与可再生能源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