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02 09:41
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暂行规定》(浙发改法规[2005]130号),但其并不具有法律地位。我市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 club.mypm.net
2、使用人授权不充分,代建实施过程中沟通协调任务繁重。对代建制推行的目的,许多使用人往往认识不到位,多数认为是抢了自己的蛋糕,而不愿意实施代建,即使搞了代建,也只是走走形式,并没有给予充分授权,代建人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或是项目监理者的责任。如代建单位没有施工单位的选择权和合同签订权;资金拨付没有按照财政部《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财建[2004]300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