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医疗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4-04 10:01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试运行期内的整个系统的调试与维护工作(必须使整个系统运行工况稳定达到设计要求),对相关运营人员的上岗培训,并配合招标人最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5)完成原污水处理站拆除后至新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期间,医院污水的临时性处理、存放及达到环保相关部门标准的排放工作,确保医院在污水处理站施工期间正常的运营秩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设计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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