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10 22:14
及使用维护费、平安卡工本费、项目服务费用由企业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经费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按照《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有关规定,从相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市城乡建委将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对此项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七、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3年6月30日前)。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据本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平安卡管理机构,制定本地区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组织方案,并将组织方案报送市平卡办。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