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2013-06-10 22:14
中培训采取教师面授、播放电视教学片等方式。
3.培训内容。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意识、职业道德、避险自救、施工安全技术等内容为主。
4.培训学时。从业人员首次参加培训的时间在8学时以上。
(三)考核
1.考核形式。培训完成后,由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具体工作由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安排培训机构开展,考核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案例分析、考试、问答、现场实作等方式进行。采取考试方式的,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考核监督。区县城乡建委、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培训机构具体
9/5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5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