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13 09:57
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该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即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