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6-14 10:06
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该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必须包含拟投标产品;
(3)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100套及以上(以签订合同为准);
(4)独立参加投标的制造企业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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