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6-14 10:06
本次招标的其中任意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仅可获得不超过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独立投标,不能委托代理商参于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中标原则:
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名时,将按照其中标金额最高的两个标段优先推荐的原则推茬为第1中标候选人,确定所中的两个标段后,其他标段将不再参与排序
17/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