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的思考
日期:2014-04-16 09:43
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势必与行政许可法相违背。所以,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不应成为一项行政许可。
三、实践表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的目的是: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实际情况如何呢?某地区提出,一体化企业必须达到相应的资质条件,否则,不得成为一体化企业,并提出某年某月某日后所有依法进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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