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14 10:37
围内的景观节点工程、道路广场、绿化、管理设施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 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应具有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或市政项目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少于1个。
3.2 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企业,必须具备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