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8 10:29
可证(电梯)(具有乘客电梯安装及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投标人应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且已竣工投入运行的电梯安装业绩至少3个,提供业绩证明。
(5)投标人为代理商,除应提供“3.1.2投标人为代理商”中“(1)款至(.4)”款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生产企业符合上述“3.1.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中各款要求的所有资料;
3.1.3不同品牌电梯制造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母、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的制造企业,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