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2 10:45
),其中一条应为已开通运行的业绩;
(3)三条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总承包业绩(含在建),其中二条应为已开通运行的业绩。
◆信誉要求:2011年以来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严重的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用户有效投诉及不良讼诉史;2011年以来没有因欺诈、腐败行为而被依法禁止执行采购、被暂停资质。
◆财务能力:应具有注册资金1亿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2011年以来的每年的年营业收入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2012年度12个月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