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2 11:08
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万元整。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 年5月20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 2014 年5月20 日 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千层岩水厂及绿岛新区核心区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4 年4月22日至2014 年4月28日17:00时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