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3 12:39
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0万O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业绩或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不少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业绩不少于1个;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重庆市市外投标人须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办理入渝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