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8 1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机房建设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 [2011]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公安局,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潼南县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机房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潼南县公安局内;
3.工程规模: 原指挥大厅加层,建筑面积约1396平方米,共2层,层高3.9米,计划投资约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