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4-28 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云发改投[2012]7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云阳县新县城桂湾广场南侧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794.92平方米(±0.00以下车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建筑高度27.45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2.3最高限价:8736269.7元
2.4详见云阳县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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