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30 10:25
,确保隐患消除。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针对辖区和监管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检查督查力度,切实把专项整治回头看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同时,要坚持严厉的安全执法,结合即将开展的常态化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停工整改,对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