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30 10:25
、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形式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实效。
2.深化在建工程项目标准化创建工作。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要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切实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事故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诊断评估和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治理安全漏洞。要对照《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7号)有关要求,逐项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评分、主动整改、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