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5 1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河镇大河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文化小区景观)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3〕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市级统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三河镇大河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文化小区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三河镇大河村阵子坝;
2.3 工程规模:建安费约27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