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6 09:29
及以上设计资质(含综合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化工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含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次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3]310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4年 5 月 6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