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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日期:
2014-05-08 09:51
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六、取得资格时间
2013年度参加物业管理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
六、联系电话:(023)86868835 86868810
附:样表一:
重庆市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张 三
学 历
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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