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18 10:33
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设备制造商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具有同类或相似冷冻机组的设计、制造能力,近3年内(2010年-2012年)有配置不同工况蒸发器(2台)直冷机组的销售业绩至少1套(台)(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1年及以上的用户运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对该项目所需的冷冻直冷机组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