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8 15: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勘、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运行等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黄水镇;
2.2 建设规模:8000m3/d,其中:东污水处理厂5000m3/d,西污水处理厂30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