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9 10:25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4年5月9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