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南队地质科研综合楼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4-05-15 10:24
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若投标人系重庆市外工程监理企业的,提交入渝登记备案的分支机构备案证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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