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0 09:40
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3 年7月11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区公共交易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只能选择I、II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
6、工程款支付方式
6.1由施工单位全额垫资进行修建。
6.2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本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支付95%工程款(工程款在这两年内不计息,超过两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余下5%为本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