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6 09: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七一水库和余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分别以彭水水务〔2013〕118、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及业主配套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七一水库位于彭水县梅子垭乡七一村境内。
余家沟水库位于彭水县汉葭镇旦子村境内。
2.2 建设规模:
七一水库拟建自然湿地2600m2;生态滤池面积93.5 m2;生态隔离带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