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6 09: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高家镇石龙等(2)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已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以国资发【2012】63号文批准建设,并由重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渝财评【2014】28号文件落实资金,招标人为丰都县土地征用储备整理中心,资金来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境内。实施规模为229.89公顷。工程预算总投资为341.39万元,工程施工费为288.49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