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高家镇石龙等(2)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5-26 09:55
、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具有社保局出具的该企业提交社保证明。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应当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如经查询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1.5 投标人还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26 日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
4/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30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