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电子站牌工程建设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6-20 09:57
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监理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内容相适应;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0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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