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工程技术交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20 10:06
对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套。
11、非市交委直属单位申报,需出具委托评审函。
12、为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评审材料要求打印,使用230mm300mm尺寸的牛皮纸档案袋封装,每人 1袋,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13、根据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凡新取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岗位培训。
三、评审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渝价〔2000〕141号文件核准的现行收费标准,高级280元/人,中级120元/人,初级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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