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9 11:09
件备查)。
4.2、投标人须拥有有效期内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的项目经理至少一名,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在投标人单位的2014年第一季度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3、投标人需具备服务器类产品与存储类产品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4.4、投标人需提供1份与此项目类似工程案例合同。案例要求:近两年(2012-2013年度)合同金额大于200万的信息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5、投标人承诺其近三年内(2011-201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