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0 10:10
收合格。工程质量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3年6月 20日。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