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30 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4年重金属渣场整治项目已由 渝环【2013】154号、渝财建【2013】6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柱县2014年重金属渣场整治项目
2.2 工程地址:石柱县龙潭乡
2.3 工程规模:石柱县博奥锌品冶炼厂占地885.3平方米,堆积重金属渣约3793.4立方米、1.0242万吨;石柱沃特矿业有限公司冶炼厂占地3989.4平方米,堆积重金属渣约21197.3立方米、5.7224万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