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14年重金属渣场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05-30 10:05
.4 工 期: 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甲级(固废类)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较强资金周转能力、社会信誉好、技术实力强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9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