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05 09: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五福乡高桥村通畅公路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标[2014]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五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五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五福乡。
2.2 建设规模:修建起于五福乡五福村接集镇道路,经高桥村委,止于高桥村委氽甲洲的通畅公路,全程5.54公里,按四级路标准修建。项目总投资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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