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05 10:01
不允许。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接环境污染治理业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同类或相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
2/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9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