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1 10:18
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7月11日11时30分开始受理,2013年7 月 11日12时0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3 年7月1日17: 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