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06 10:44
为主要监测对象,特别是古文物保护区及重要建(构)筑物和交通干道、通讯电缆等应列在重点监测范围之内。对于需降承压水地段的基坑,周围200~300m范围内建筑物应布点进行监测。重庆市市政快速路三纵线工程(K0+925.255~K2+874.986)、红石路隧道、建新西路全互通立交及主线跨盘溪河桥1联和M匝道的第三方监测(详见监测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全线39.75km,地下暗挖区间、车站及附属工程、明挖车站及附属工程、区间高架桥及高架车站、U型槽过渡段及附属工程、车辆段及大修厂、停车场、主变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