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06 10:44
独立的跟踪监测;
(8)地表沉降监测。
2.3监测工期:
统一按照开工之日起至试运营期结束之日止,暂定六年工期。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勘察甲级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具有有效的符合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人员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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