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光广场(原暂定名坤阳・时代)2、3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06 12:03
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两个以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该工程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3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6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9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