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09 11:36
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道安装、城市照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通信等,最终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 6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