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09 17:19
,可以延后办理,但办理时间不超过2014年6月30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1、集中办证地点: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2、延后办证地点: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3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本次发放不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以及增项考试合格人员)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一张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