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
日期:2014-06-10 10:11
折算楼面地价的10%与申请出让的住宅用途建筑面积的乘积补缴土地出让金。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危旧改安置房项目用于危旧改安置的住宅部分(由危旧改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程序书面认定)分摊的土地划拨调整为出让的,由土地使用权人统一申请办理,按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出让时点市政府公布执行的对应级别住宅用途土地出让金标准与用于危旧改安置的住宅建筑面积的乘积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三十七条 经济适用房、农转非安置房、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含危旧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建的配套商业用房、车库用房、配套设施用房等非住宅部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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