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11 10:52
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竣工验收合格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