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12 09:49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1.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检或保安服务经营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括安全检查;
3.1.3具有轨道交通、机场等相关行业常态安检服务的业绩;
3.1.4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安检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检员管理制度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3年,为了对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加大对服务机构的可控性,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